“一次办”专区

我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更高 开票限额审批。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更高 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特定要求

1

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 开票限额申请单

原件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四、办理途径

1、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h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

2、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专区):法人、财务人、办税人任一身份的相关人员,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到大厅前台进行实名申领。

五、办理地点

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政务服务大厅税务部门综合受理专区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