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卫生局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生活饮用水监督科
行政权力名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审批范围和条件: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和卫生标准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查→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份,窗口领取);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供水单位使用涉水产品的索证资料(2份);
5、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组织(2份);
6、供水单位制水工艺、水源井分布示意图(2份);
7、清水池清洗消毒记录(2份);
8、供水单位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份);
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同及水质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供水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取水许可证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1、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在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5661581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0476-4235878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