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行政权力名称:供养遗属待遇审核支付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内劳险字[1998]17号)第二条 款;
3、《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病残及死亡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346号)第三条。
审核范围和条件:
符合供养遗属条件的死亡人员配偶、子女、父母,且相关手续齐全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拨付→上报
申报材料:
1、死亡人员火化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死亡人养老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遗属书面申请1份(窗口领取);
4、遗属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遗属供养关系证明(无结婚证又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村里提供供养证明);
6、遗属免冠照片1张;
7、经办人员身份证及领取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1份。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电话:0476-4263742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社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