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权力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初审上报→办结

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3、挖沙、取土、采石、修建地面建筑物平面位置图。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人防办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6912

投诉电话:0476-4239893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人防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