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权力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开票收费→发证

申报材料:

1、发改委立项文件(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详细平面图(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用地位置界限图(原件1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1份);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复印件1份;

7、项目公示牌照片1份(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勘单位、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开竣时间);

8、项目施工照片1份,及电子版。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多层建筑:30元/m²;

2、高层建筑:10层(含)以上,按首层面积1400元/m²

收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员会、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文件。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人防办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6912

投诉电话:0476-4239893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人防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