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简章和广告备案

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1.在在办学许可范围内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

2.有对相应课程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有变动的。

三、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五、受理机构:

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民办普通 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各类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等,其内容必须与备案的内容一致。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准予批准条件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广告内容不得含糊其辞或夸大其词,不得有虚假许诺。

2.民办普通 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八、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原件

1

纸质


2

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复印件

2

纸质


3

备案的招生简章及广告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及广告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


5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咨询电话:0476-5661956

、监督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时间: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0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电话查询:0476-566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