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

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举报属实的

三、事项类别:行政奖励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0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公布)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 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 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五、受理机构:

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举报属实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且申办材料不准确齐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八、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对举报情况的书面说明

原件

1

纸质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受理→立案查处→审批→奖金申领和发放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咨询电话:0476-5661956

、监督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时间: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0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电话查询:0476-566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