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办事材料目录。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民政局
三、申办材料:
1.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原件份,复印件2份)。
2.若为残疾的,需查验残疾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孤儿及孤儿监护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监护人资格材料(相关判决书、协议书、公证文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失踪或死亡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办理时限:15天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26727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