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通办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受理条件:

1.提取人夫妻双方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2.提取人夫妻双方不能是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参与还款人;3.提取人的公积金账户不能是冻结、黑名单或其他禁止使用状态;4.缴存单位已为提取人办理账户退休封存。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住房公积金

三、申办材料:

一、办理情形:

1.缴存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已领取退休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缴存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单位已为其办理退休封存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

2.缴存人1类借记卡原件。

3.退休证明原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无需提供)。注:此项所需原件均由柜台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后传输正反面扫描件即可,涉及身份证的另需现场头像采集。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72030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