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通办

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一、受理条件:

持本人身份证件查询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公积金

三、申办材料:

一、办理情形:

申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申请材料:

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注:由柜台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后传输正反面扫描件即可,涉及身份证的另需现场头像采集。

四、办理时限:即办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72030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