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个人账户信息需变更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专区
三、申办材料:
一、办理情形:
职工账户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等信息登记有误或发生变更的。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1)单位办理: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办理: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及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注:此项所需原件均由柜台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后传输正反面扫描件即可,涉及身份证的另需现场头像采集。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72030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