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借款人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进度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住房公积金
三、申办材料:
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注:由柜台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后传输正反面扫描件即可,涉及身份证的另需现场头像采集。
四、办理时限:即办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72030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