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单位申请即可办理。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住房公积金
三、申办材料:
一、办理情形:
1.单位取得注册登记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
2.单位名称、单位证件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二、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专管员证原件。注:此项所需原件均由柜台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后传输正反面扫描件即可,涉及身份证的另需现场头像采集。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4272030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