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通办

残疾人证新办

一、受理条件:

旗县(市、区)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二、受理机构:宁城县残联

三、申办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精神智力类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另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能证明监护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籍与居住地不同的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明或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原件1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原件1张。

7.因病致残的需提供病历及诊断书复印件1份。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6-5661577

七、办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