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局

设施农用地备案(农业)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农牧业局—农牧业窗口

行政权力名称:设施农用地备案

法律法规依据: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1、设施农牧业用地备案表(原件6份,窗口或所在乡镇国土所领取);

2、本人申请(原件1份);

3、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公司需发改委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用地协议(三方协议: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及乡镇政府审核报告(红头文件)(原件各1份);

6、未建证明原件1份(所在乡镇国土所或农牧中心出具);

7、用地公示、用地协议公示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

8、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勘测定界图、现状图、规划图各1份(有资质的土地测绘机构出具);

9、拟建项目平面图(盖乡镇村建办和国土所公章)(原件1份);

10、乡(镇)政府村镇规划选址意见申报表、占地选址规划意见(原件各1份,所在乡镇政府村建办出具);

11、新建项目设施建设方案(原件1份,所在乡镇国土所出具);

12、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3、土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的,属于草地的农牧业局草原监理所出具证明;属于林地的林业局出具证明(原件1份);

14、建粮食烘干塔需环评备案表或环评报告(原件1份)。

办结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

咨询电话: 0476-5661575

投诉电话: 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