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农牧业局--草原站
行政权力名称:农作物及牧草种子(牧草)经营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1、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农牧业局窗口领取3份);
2、经营场所照片、草种仓储场所产权(乡镇无产权证明的,可以所在村委会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合法使用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经营场所照片各1份。
办结时限:1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可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5661575 0476-2840062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