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局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审计证办理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农牧业局--农经站

行政权力名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审计证颁发

法律法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第五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

2、经县级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从事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由县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审计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证进行审计。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1、审计证申请表(3份, 农牧业局农经站领取);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4、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乡镇农经站出具审计人员身份证明1份;

6、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审计证申请表》可以到宁城县农牧业局农经站领取。

咨询电话:0476-2840055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