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局

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农牧业局—医政药政股

行政权力名称:动物诊疗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审批范围:

凡拟在宁城县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2、审批条件:

(1)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具体审核;

(2)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进行具体审核。

办事流程: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份(农牧业局窗口或所在乡镇动防所领取);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各1份;

3、动物诊疗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1份;

7、动物诊疗相关各项管理制度1份;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9、动物诊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2840027  0476-5661757

投诉电话:0476-5661575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