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农牧业局—医政药政股
行政权力名称:动物诊疗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审批范围:
凡拟在宁城县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2、审批条件:
(1)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具体审核;
(2)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进行具体审核。
办事流程: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份(农牧业局窗口或所在乡镇动防所领取);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各1份;
3、动物诊疗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1份;
7、动物诊疗相关各项管理制度1份;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9、动物诊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2840027 0476-5661757
投诉电话:0476-5661575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农牧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