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行政权力名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换证
法律法规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审批范围和条件: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丢失或到期。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民政窗口领取);
2、到期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遗失公告报纸原件原件(2份)。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换证申请表》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民政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566158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民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