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行政权力名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法律法规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宁城县境内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森林植物检疫证原件;
2、调运检疫报检单原件;
3、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输申请表;
4、调运(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所需表格及文本到所在的镇乡街林业工作站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691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林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