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林业局--资源管理股
行政权力名称:林木采伐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和其它非林业社会组织在集体所有林地上营造 的森林和林木;
2、承包、租赁 所有林地上营造的森林和林木;
3、年度采伐限额内。
办事流程:受理→公示→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林木采伐申请书原件;
2、采伐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原件(或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村委会及镇乡街林业工作站签署的同意林木采伐的意见表原件;
5、申请采伐公示表及公示照片两张(其中一张需有公示地点);
6、林木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原件;
7、采伐更新造林协议一式二份;
8、上一次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所需表格及有关文本到所在地的镇乡街林业工作站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691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林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