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

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原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原件;

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原件;

6、清税证明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企业法人公章。

注:这里所列的提交材料目录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所需的材料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