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登记服务指南(企业法人分立登记)

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一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企业法人因分立而保留的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办的企业应当申请开业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因分立而保留的企业,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2、企业法人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参照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3、主管单位(投资人)提交企业分立的文件原件。

注:这里所列的提交材料目录为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所需的材料。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