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章程修改备案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章程修改备案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化的(不涉及营业执照变更),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不涉及登记事项)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成员名册原件;

(3)新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出资清单原件;

(5)农民专业合作社副本复印件1份;

(6)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原件;

(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

(8)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备案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农民专业合作社副本复印件1份;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原件;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

(5)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