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权出质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股权出质登记服务指南

法律法规依据: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2份(窗口领取,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或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签字);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1份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4、质权合同原件1份(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5、出质人、质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6、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即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