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个体户开业、变更、注销、补换证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2、《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照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经营者签字);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营者签字);
4、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1份/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6、申请人二寸照片一张;
7、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个体工商户开发登记申请书》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5661571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