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补换证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投资人签字,盖公章);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出资证明原件;
4、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5、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投资人签字,盖公章);
6、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投资人签字,盖公章);
7、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1份]。不是商业用房的需提交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8、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投资人签字,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