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补换证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发生变更的。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投资人签字,盖公章);
2、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投资人签字,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4、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原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1份]。不是商业用房的需提交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
7、变更投资额的,提交新的出资证明原件;
8、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变更经营范围,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