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分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
3、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的,提交总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定原件;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原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原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清税证明原件。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