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公司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股

行政权力名称:分公司设立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窗口领取,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1份]。不是商业用房的需提交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6、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1份;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窗口领取或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476-5661570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