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行政权力名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4、《房屋登记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宁城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定→发确认单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4.税票;

5.增值税发票;

6.维修基金过户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视具体申请登记事项而定)。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宁城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可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2076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房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