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行政权力名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4、《房屋登记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宁城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定→发确认单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4.税票;
5.增值税发票;
6.维修基金过户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视具体申请登记事项而定)。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宁城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可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2076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房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