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宁城县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行政权力名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4、《房屋登记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宁城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审定→办结

申报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5.登记机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宁城县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申请书》,可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2076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房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