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宁城县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行政权力名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4、《房屋登记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宁城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5、房屋机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宁城县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可以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0476-4272076
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受理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房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