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000116055000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类
四、适用范围: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许可申请表原件(纸质版2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本(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应附相应的专题评价)原件(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3.涉及新增 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需提交总量确认文件原件(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原件(纸质版1份);
5.公众参与说明(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原件(纸质版1份)。
六、受理条件:
(一)准予受理的条件:符合产业政策、规划,报批材料齐全。
(二)不予受理的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报批材料不齐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
报告表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报告书16个工作日(含公示期)
报告表11个工作日(含公示期)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咨询电话:0476-4276907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476-4276900
十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时间:
5月1日-10月1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10月8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00-5:00
十三、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2、电话查询:0476-4276907
3、网上查询:http://sthjj.chife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