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000119002000
二、适用范围: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审查)的下列工程项目:
1. 自治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以外的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工程。
2. 工程项目总投资在50(不含50万元)万元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申请水利基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水利基建工程的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
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五、受理机构:
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宁城县水利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符合申报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八、申报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
2 | 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 | 原件 | 2 | 纸质、电子版 |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到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录赤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十五、咨询电话:0476-4276913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0476-4276900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水利局窗口
时间:5月1日-10月1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10月8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2:00-5: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水利局窗口
2.电话查询:0476-4276913
3.网上查询: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水利局窗口
2.电话查询:0476-5661518